质押担保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质押担保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押担保合同1合同编号:
质权人: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 (下称借款人)签订的荣 _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农信社___年保字第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万元[()农信社_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
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佰拾 万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在重庆市峰高水泥有限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股份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附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质押股份于年 月 日在 县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名册之下。
六、他特约事项:
(一)办理股份转让的有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不得隐瞒质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三)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当甲方为借款人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15内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还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15日内将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质押股份按原价再转让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 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贷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质押担保合同2为了确保甲方与银行签订的编号为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和乙方与银行签订的编号为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履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提供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质物的设定
第1条因乙方同意应甲方要求,按《委托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第2条甲方自愿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并以质押的形式将质物出质给乙方,作为甲方履行《委托保证合同》项下责任和义务的反担保。
第3条本合同项下质物为:9项实用新型专利权。(详见权利质物清单)
第4条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存续期间内所生的孽息及派生权益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质物。
第二章质押反担保的期限与范围
第5条质押反担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之日止。
第6条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实际向贷款方代为偿还的资金总额、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乙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第7条当甲方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后,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的质押。
第三章质押登记及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第8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本合同的质押登记手续。
第9条乙方在保管期间应妥善管理,以保持上述文件的安全、完好无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用途。
第四章质物的提存
第10条因质物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机乙方权益,且甲方拒不提供相应担保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11条乙方同意转让本合同质物的,甲方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五章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第12条甲方的保证
12.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且在乙方保管上述证明文件期间,不得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12.2甲方是质物的唯一合法与实际所有权人,质物不存在专利权所属方面的争议。甲方有权将质物向乙方出质,并保证乙方对质物享有第一优先受偿的权利;
12.3本合同项下质物的出质行为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有关专利权的质押行为已经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有关决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2.4甲方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作出过任何处分,该质物之上也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且在解除本质押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对质物转让、赠与、放弃、质押、实施许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 ……此处隐藏23255个字……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质押担保合同15合同编号: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号《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____(债权人)借款____万元提供了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将自己合法拥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张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____(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借款,数额为____万元(¥____)。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上述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____倍计算。
(二)《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
五、反担保权利凭证:银行承兑汇票____张。(若多张见本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汇票号码: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额:
六、权利凭证交付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违约责任:
若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所约定期限归还上述借款,甲乙双方约定可按下列任一方式进行处理:
1、造成甲方代偿,甲方有权立即按照《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行使质权;
2、甲方可直接对所质押票据进行处置,用以偿还上述借款。乙方承诺不会提出任何异议,并放弃抗辩权。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权利凭证交付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号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汇票号码: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额:
出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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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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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金额:共____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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